为提高我区首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水平,按照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特色小镇规划和培育建设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会同村镇处组织相关专家于2017年9月12日启动了全区首批特色小镇规划及培育建设方案审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审查任务。
审查中我们重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色小镇规划编制指引》(讨论稿)要求,着重从小镇规划目标定位、特色产业、特色风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文化传承及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明确了相关要求。对特色小镇规划目标定位,应在充分结合现状的基础上,力求精确简练。明确主导特色产业,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并在空间上对产业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小镇风貌应整体和谐统一,深入挖掘并提取镇域范围内传统、地域文化要素,融入小镇建筑及雕塑小品等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当中,彰显小镇的文化内涵。镇区应为特色小镇发展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传承、重塑小镇文化,注重保护历史、传统文化,以形成小镇文化认同感。应从政策制定、建设管理、投融资模式等方面提出体制机制创新的相关指导策略;培育建设方案应明确分年度培育目标,并合理安排培育内容及建设时序。每年培育建设项目内容应同步安排产业培育、特色风貌塑造、设施配套、环境改善提升等方面内容,确保每年建成一定效果。
下一步,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相关要求,继续发挥我中心人员专业技术优势,为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及培育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