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期,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专项督查组在全国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6月20日,第三批专项督查组进驻宁夏,开展为期15天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将以《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确定的任务,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为依据,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检查控源截污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法排污口,是否存在企业超标排污或偷排问题,是否实质性解决了城镇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收集的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监测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检查清淤疏浚是否落实,重点关注内源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清理的淤泥是否安全处置;检查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落实,对城市无排涝功能水体,重点关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生态补水等修复措施,自然水体生态基流是否得到保障等。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专项督查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主动配合、积极协调,虚心、诚恳接受督导组的抽查指导。要结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大排查、回头看活动,对全区城市建成区各类水体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梳理研究,逐项拉列清单,制定方案,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及时整改,确保不留问题、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以抓铁有痕的信心和决心,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把黑臭水体整治好,把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差距和短板补齐补牢。同时,加强跟踪问效,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