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扩大专家库专家的专业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的技术支撑力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入库专家人选征集工作。重点面向绿色建筑、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监理、工程造价、市政公用、监督管理及其他工程建设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征集,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专家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程建设行业内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建筑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有突出工作业绩,得到相关部门奖励或认可;
(二)热爱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熟悉所属领域和行业最新技术和发展状况,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具体工作;
(五)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急需短缺的专业人员可酌情降低选录标准。
二、工作职责与权益
(一)根据工程建设技术与标准化发展方向,提出建立健全我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参与我区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的立项、制修订、审查、复审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解释咨询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讨论与回复等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评估工作。对实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对工程项目执行标准的全面、有效和准确程度进行评估。
(五)专家库专家及所在单位参与制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属于科技成果,将纳入宁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宁夏优秀勘察设计奖等评奖范围,并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个人职称评审的重要业绩。
(六)优先推荐专家库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七)按规定获取从事相关活动的工作报酬。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专家分单位推荐和个人提出申请两种方式。
(二)由单位推荐的填写《宁夏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宁夏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由个人提出申请的填写《宁夏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两份并提供个人资历证明原件。推荐表(含电子版)和资料请于2018年6月1日前交至宁夏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
(三)专家库专家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专家证书,从事相关活动。
联系人:武 菁
电话及传真:0951-5025460
邮箱:NXBZHK@163.com
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文化西街69号(邮编:750001)
附件:1.宁夏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点击下载)
2.宁夏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