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有关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宁建(城)发[2017]28号)安排部署,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8月6日至25日对全区燃气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与抢修人员等“三类”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组织考核,共有960人(含2016年培训补考人员64人、丢失补办《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10人)达到培训合格条件,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资料核准工作,预定12月28日起可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这标志着我区2017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