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其他资质证书参照以下条件: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提供原件当场核验);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四、提供以下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原件须带原件当场核验复印件):
1、相关变更会议纪要、决议
2、章程及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五、变更具体内容(以上四项为变更共用,针对具体内容变更参照以下条件):
1、企业名称变更要提供工商核准通知书或企业信息表
2、地址变更要提供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存档、原件当场核验),租房要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产证明
3、建立时间和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以核发营业执照为准
4、注册资本金变更要提供有效期内(三个月内)验资报告,若验资报告过期请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5、注册经济类型变更要提供相关改制文件
6、人员变更要提供任职或任命文件及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详单(缴费详单要盖社保局印章),及相关职称复印件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