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区共设5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负责对本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监督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联系电话:5064583。
区财政厅综合处,主要职责是会同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和财政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5069397。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主要职责是配合相关部门监督自治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披露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信息,配合相关部门监督自治区公积金中心信息披露工作。联系电话:5189735。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4年,全区实缴单位8507家,实缴职工52.85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514家, 新开户职工5.48万人,净增单位442家,净增职工0.66万人,缴存70.87亿元,同比增长12.22%。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430.17亿元,缴存余额202.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72 %、11.58 %。
(二)提取:2014年,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49.86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0.35%,比上年同期增加4.98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27.77亿元,同比增长28.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全区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万笔50.04亿元,同比增长8.57%、14.32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38 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63万笔 264.16 亿元,贷款余额121.31亿元,同比增长11.36 %、 23.37 %、19.33 %。个贷率为59.93 %,比上年同期增加3.89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 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5亿元,应还贷款本金1.52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1.52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 4.3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74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4 年,购买国债0亿元。当年收回国债金额954.07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54.07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区结余资金存款52.73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62.06%,比上年同期增加4.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 年,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78192.39万元,同比增长15.7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6706.7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1475.1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50884.6万元,同比增长12.25%。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47725.06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074.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885.73万元,其他支出199.5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7307.79 万元,同比增长23.01%。增值收益率1.42%,比上年同期增加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全区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517.4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324.36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250.2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921.8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580.6万元。截至2014 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4643.49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781.6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全区管理费用支出432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075.84 万元,公用经费498.13 万元,专项经费 1753.41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全区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90.7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02 ‰。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4643.4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2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没有发生逾期。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54.07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2002年—2004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青铜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分四次购买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年期和10年期记账式国债3200万元。由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关闭清算,造成吴忠市所购买的3200万元国债成为涉险资金,截至2013年底,还有954.07万元未收回。2014年2月,吴忠市政府全部清偿了剩余的954.07万元。全区住房公积金涉险资金清收任务全部完成。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26%和19.7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56%,国有企业占 22.19%,城镇集体企业占7 %,外商投资企业占0.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2%,其他占7.21%。
(二)提取业务: 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3万笔49.86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3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15%,租赁住房占0.02%,其他占2.9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6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7%,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3.3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67%。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9.65%,90-144(含)㎡占83.22%,144㎡以上占7.13%;新房占94.06%,二手房占5.94%。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区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1个,试点项目 7个,贷款额度10.34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7个。建筑面积共59.6万㎡,可解决828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8.19%。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住房公积金监管政策调整情况(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1)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购房需求的通知——宁建(金管)发[2014]5号
2) 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宁建(金管)发[2014]6号
2.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 2014年8月开展了全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项检查。
2) 2014年11月配合住建部开展了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检查。
3) 2014年12月开展了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年度检查及考核。
3.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各中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服务场所条件和环境。银川、固原、中卫中心于2014年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同时进驻的市房管、银行等相关部门,实现了“一条龙”“一站式”服务。银川中心贺兰分中心2014年上半年完成了新服务大厅的购置装修,投入正式运营。吴忠中心完成了盐池、同心两个分中心办公场所的购置工作,装修后即可投入使用。
4.其他事项:
一是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工作受肯定。我区12329服务热线自2013年9月开通运行以来,极大的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和服务能力,12329热线已经成为全面展现我区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的重要窗口。经了解,我区是全国统一建设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第一个省(区)级单位。2014年7月25日,全国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建设现场会在银川市召开,来自住建部和各省(区、市)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及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宁夏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呼叫中心,交流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建设经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杜久才副司长对宁夏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建设运行的做法给予了肯定。通过发挥12329服务热线窗口作用,提高了全区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二是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成效显著。2014年全区住房公积金行业紧抓信息宣传工作。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和区直分中心制作了住房公积金宣传片,通过各种媒体播放,不断提高行业形象。吴忠中心编发工作信息68期,及时向市委、政府及新闻媒体报送工作情况,扩大行业影响,被《吴忠日报》评为通联工作先进集体。各中心还积极组织住房公积金政策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了提升行业影响力,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