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依据厅党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党支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住房保障处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为主题,采取党课形式,组织开展12月份主题党日暨第四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支部书记刘延刚全程组织学习。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及至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支部党员在学深悟透的基础,更好地践行行动,推动住房保障工作不断上台阶,支部先后3次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与审计厅社保处开展联学等方式,促使每名党员对十九大精神的认知、理解与感悟,逐步提升。此次交流研讨,更加注重每名党员的主动思考和互动学习,一改“一人讲、众人听”模式,采取“一人讲、大家评”的形式,强化“一人学变共同学”的学习效果。每名党员围绕“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课主题,通过评课件、评教案,交流学习心得,针对2018-2020年即将实施的新三年棚改任务和公租房由“配”向“管”职能任务转变的具体情况,共同探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发展思路,为开篇布局谋划好来年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