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考核与激励等手段,不断强化各级职责,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平稳发展。2018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改开工任务2.9万套,为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棚改任务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各市、县(区)政府和宁东管委会签订了《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棚改开工率作为主要责任内容进行具体明确,同时,印发《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管。从3月份开始,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始通过月度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市、县(区)棚改进度,进行排名,通过将通报发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强化督查,有力推进棚改开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