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拟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政策;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绿色建材推广目录;拟订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拟订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厅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