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房)发〔2018〕2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维稳工作,坚决防止房地产业非法集资活动,现将自治区处置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宁处非办〔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和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住建系统各单位、企业、中介机构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确保“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本地区住建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宣传教育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研究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于2018年3月9日前将宣传工作方案、总结以及相关宣传资料、活动影像资料等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0951-5014128 联系人:杨军
邮 箱:nxfdcglc@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