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18〕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春节将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继续联合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展“关爱环卫工人、共建美丽宁夏”活动,为环卫工人送新年“微心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使用有关单位和企业的捐助款项,为全区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发放一定数量的捐赠补贴,帮助其采购春节所需或家用、个人物品,满足其“微心愿”。其中,自治区按照每人100元标准发放,各市、县(区)可予以适当补贴。一线环卫工人是指与用工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环卫工作不低于6个月的一线清扫保洁人员、环卫设备操作人员、公厕看护人员和垃圾填埋厂垃圾处置一线环卫人员。
二、活动形式
(一)组织“微心愿”兑现。“微心愿”兑现可采取现金或物资发放形式,以现金发放为主。由各市、县(区)环卫主管部门核实清楚一线环卫工人数量和名单,上报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拨款文件,将“微心愿”补贴资金划拨到各市、县(区)团委希望公益服务中心账户。各市、县(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会同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将“微心愿”补贴资金以现金或物资形式发放给一线环卫工人。以物资形式发放的,一定要严格遵守采购程序。各市、县(区)希望公益服务中心要按照规定处理好财务手续。
(二)举行“微心愿”兑现仪式。“微心愿”公益资金是广大爱心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环卫工人的捐赠资金,代表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关心和爱护。各市、县(区)在兑现“微心愿”时,应选择部分环卫工人代表,通过举行一定的仪式,在现场为其发放物资,表达对社会各界爱心义举的尊重和肯定。仪式环节可邀请对“微心愿”活动予以大力支持的中国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宁夏旅游投资集团等企事业单位的各地分支机构和慈善人士参加,以彰显捐赠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爱心,引导全社会继续关注关心关爱环卫工人这一特殊群体,共建美丽宁夏。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关爱环卫工人、共建美丽宁夏”活动是增加环卫工人归属感、荣誉感,推动我区环卫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各市、县(区)环卫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组织领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为环卫工人兑现“微心愿”,把好事办好。活动结束后,我们将对“微心愿”兑现情况进行核查。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县(区)环卫主管部门要明确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活动各环节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一线环卫工人实现其“微心愿”。在“微心愿”兑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已上报的环卫工人“微心愿”名单发放,不允许调换人员和额外增加人员。凡出现有意混报其他人员、发放名单与报送名单不一致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视为违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区)环卫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微心愿”统计名单(附表2),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2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同时,会同当地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依据《各市、县(区)环卫工人“微心愿”慰问金(品)发放签领表》,做好本次“微心愿”慰问金(品)的发放签领工作,并及时将活动信息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张杨 0951-5043756
电子邮箱:zyi55@126.com
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刘升祥 15809587129
附件:1.为环卫工人“微心愿”活动捐款单位名单
2.各市县(区)环卫工人“微心愿”统计名单
3.各市、县(区)环卫工人“微心愿”慰问金(品)
发放签领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