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集中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红寺堡区欣隆公寓项目。建设单位宁夏红龙大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事实,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红寺堡区博大商贸楼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事实,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红星美凯龙艺术家居建材生活之城项目。建设单位宁夏恒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因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与买受人签订认筹书,并收取买受人认筹款的事实,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七号公馆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宁夏金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未组织竣工验收及逾期交房问题,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塞尚明都商住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宏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开通天然气,配套设施不完善,小区未进行规划验收,房产证无法办理,导致住户群众多次上访,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六、龙河金帝、龙河唐都商住项目。建设单位宁夏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未组织竣工验收及逾期交房问题,造成房产证无法办理,导致住户群众多次上访,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七、富康商务中心。建设单位宁夏富康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开通天然气,配套设施不完善,房产证无法办理,导致住户群众多次上访,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